甲方(委托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乙方(服務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信息咨詢服務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內容
1.1 乙方根據甲方的具體要求,為甲方提供關于(例如:市場調研、行業分析、政策解讀、數據整理、項目可行性研究等,請在此明確具體信息咨詢內容)的信息咨詢服務。
1.2 服務目標與要求:(例如:最終交付的報告形式、內容框架、關鍵指標、完成標準等,應具體、可衡量)。
第二條 服務期限與進度
2.1 本合同服務期限自_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 服務進度安排:乙方應于年月日前提交初步方案/報告;于年月_日前提交最終服務成果。具體進度節點可根據項目復雜程度雙方協商確定并作為附件。
第三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3.1 本合同信息咨詢服務費用總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3.2 支付方式(請選擇適用的一種或組合):
□ 一次性支付:甲方應于乙方提交最終服務成果并經甲方書面確認合格后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費用。
□ 分期支付:
(1)本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總額的%,即人民幣元;
(2)乙方提交最終服務成果并經甲方書面確認合格后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全部費用,即人民幣元。
3.3 乙方收款賬戶信息:
開戶名:
開戶行:
賬 號:__
3.4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每筆款項前,應向甲方開具等額、合法的增值稅(普通/專用)發票,否則甲方有權順延付款期。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
4.2 甲方應根據服務需要,及時、真實、準確地向乙方提供與服務內容相關的背景資料、數據及其他必要信息,并對所提供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4.3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支付服務費用。
4.4 甲方應為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以配合乙方完成服務工作。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5.1 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服務費用。
5.2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組建專業團隊,恪守職業道德,勤勉盡責地為甲方提供咨詢服務,確保服務成果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
5.3 乙方對其提供的服務成果的合法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務成果存在錯誤、遺漏或違反法律法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5.4 乙方對在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及其他未公開信息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亦不得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此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履行完畢而終止。
5.5 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咨詢服務及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權、商業秘密等)。如因此產生糾紛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解決并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 服務成果的交付與驗收
6.1 乙方應以書面報告、電子文檔(格式為)等雙方確認的形式交付服務成果。
6.2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務成果后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如有異議,應在此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逾期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驗收合格。
6.3 如服務成果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乙方應在甲方指定期限內進行修改、補充直至符合要求,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且不影響合同履行期限。若經修改仍無法達到約定標準,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還已支付費用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知識產權
7.1 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創作、提供的服務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研究報告、分析數據、結論建議等)的知識產權,在甲方付清全部服務費用后,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自行使用或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使用。
7.2 乙方在服務過程中使用的自有背景知識、工具、模型等基礎知識產權仍歸乙方所有,但甲方有權在本合同服務目的范圍內使用最終服務成果。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若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支付服務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應付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日的,乙方有權暫停服務或解除合同。
8.2 若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提交服務成果,每逾期一日,應按合同總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日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已收取的全部費用,并支付合同總金額__%的違約金。
8.3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或法定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九條 免責條款
9.1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爭、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政府行為等)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相關證明,可根據影響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9.2 因出現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雙方不能協商變更合同導致解除的,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
11.1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然人則簽字)之日起生效。
11.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通知應以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電子郵件、傳真、短信、快遞等)送達對方。以下地址為送達地址,任何一方變更地址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按原地址發出的通知視為有效送達。
甲方送達地址: 聯系人: 電話:
乙方送達地址: 聯系人: 電話:__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__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__
簽訂日期:_年月日
簽訂地點:_
注:本合同范本為通用模板,具體條款需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細化或增刪。在簽署前,建議咨詢專業法律人士。